特殊货物空运包装要求
1.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严密,不得溢漏。(1)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25kg。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盛装液体的包装必须能承受因高度变化而产生的压力和温度变化。
(2)水产品,必须根据货物种类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包装方式。
特殊货物空运包装要求
2.粉状货物。
(1)用袋盛装的,最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能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25kg。
(2)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完好,接缝严出,桶盖密封,桶箍坚固结实,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kg。
(3)用玻璃瓶盛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lkg,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kg为宜。
特殊货物空运包装要求
3.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
(1)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材料一内包装一衬垫材料- -外包装。
(2)悬吊式包装。即用儿根弹簧或绳索,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3)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风挡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4)玻璃器m的包装。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海绵、泡沫塑料或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特殊货物空运包装要求
4.裸装、不怕碰压的货物。如轮胎等可以不用包装;不易清点件数、形状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容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5.对于一般文件、信函、零星托运的新闻录像带、录音带、光碟、医用X光片等,应要求托运人使用纸箱或木箱作为货物外包装。使用其他材料作为外包装的,包装强度必须能够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其他货物的正常挤压而损坏。使用布质口袋或网袋作为外包装的,应有内包装。
6.带有电源的电器、玩具、工具等,应将电源独立包装。不能分开包装的应采取措施防止开关在储运过程中被意外开启。使用干电池作为电源的警棍、电筒、玩具、电钻等物品,托运前必须将千电池取出或将电池正负极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