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空运物流网成都市航空货运扶持政策有哪些?
日前,成都市正式印发了《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旨在加快推进成都航空货运枢纽建设,鼓励航空货运市场主体(指航空公司和航空货代企业)入驻成都,吸引航空货运市场主体开行以成都为核心通达全球的全货机航线,鼓励航空货代企业在成都建立国际货运转运(分拨)中心,进一步促进航空货运中转业务的发展,构建成都航空货运集散枢纽,带动临空产业的发展。
成都市航空货运扶持政策1.鼓励新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
这是继今年8月商务部正式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到要将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第五航权航线,成都成为试点之一后的又一举措。
成都市航空货运扶持政策2.开行全货机定期航线
根据《政策》,我市将对在成都机场(含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新开国际(不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线的航空公司,依据成都航空货运枢纽航线网络发展规划、全货机定期航线航班情况(航程距离、机型大小、航班密度)和市场难易程度等因素可给予航空公司为期3年的财政奖励,在开航培育期第一年,新开洲际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30万-50万元/班(航线每班是指一个往返程航班,下同)的财政奖励,新开亚洲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5万-20万元/班的财政奖励;开航培育期第二、三年财政奖励原则上为第一年标准的80%。
此外,对未享受补贴的国际(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线,在航空公司保持现有航线航班数量不减的情况下,我市将给予为期3年保持航班稳定运行的财政奖励,奖励标准为1万-3万元/班;如在此期间航空公司加密现有航线航班并能够稳定运行1年以上,市政府可给予该加密航线航班与现有稳定运行航班同等1万-3万元/班的奖励。